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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滨湖润园住宅产业化一标段(一包)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及合肥市公共卫生管理中心施工总承包项目结算审计

     原项目编号: 2022BFHBZ00271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2月1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滨湖润园住宅产业化一标段(一包)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及合肥市公共卫生管理中心施工总承包项目结算审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2BFHBZ00271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项目为编号:2022BFHBZ00271的项目名称按照“单元四义城拆迁安置区(滨湖润园)项目”还是按照“滨湖润园住宅产业化一标段(一包)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及合肥市公共卫生管理中心施工总承包项目结算审计”,望明确。

答: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滨湖润园住宅产业化一标段(一包)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及合肥市公共卫生管理中心施工总承包项目结算审计”。

2.除了初审业绩以外,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能不能重复?望解答,谢谢!

答: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不参与投标人业绩评分。如提供业绩材料同时满足投标人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业绩与项目负责人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业绩要求,则可按照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分别计分。

3.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202161日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请问:此处项目负责人社保具体要求时间是什么?请明确。

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社保具体时间要求为20216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

4.我公司已按安徽省造价管理规定,在安徽省办理了分支机构备案并缴纳了社保,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并且为了更好地服务委托单位,在安徽地区成立了分支机构并且将人员注册在安徽分支机构,请问总公司投标,本次投标人员是否可以用注册于分公司的造价人员并提供分公司缴纳的社保?

答: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造价人员可用于总公司投标使用。

5.针对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是须在此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还是参与此业绩即可?

答:项目负责人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业绩中本项目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在对应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6.投标人荣誉中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请问:我公司获得的相关荣誉颁奖单位未颁发证书,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造价协(学)会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是否满足要求。

答:投标文件中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予以认可;

7.P46页投标人荣誉:2.20181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造价协(学)会颁发的优秀单位(企业)或先进单位(企业)称号的:地市级及以上的,得2分。请问:审计机关颁发的优秀单位(企业)或先进单位(企业)是否也可以得分。

答:自20181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审计机关颁发的优秀单位(企业)或先进单位(企业)称号的,予以得分。

8.P47页项目负责人认证: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相关专业或工程造价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请问:建筑管理专业是否认可:

答:认可。

9.招标文件P47页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项目负责人认证: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相关专业或工程造价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注:1.投标文件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2.如证书中不能反映专业的,另须提供能够反映专业的资格证书或学历证书或毕业证书扫描件。请问:我公司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是在202112月评选为工程造价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目前还未下发,请问提供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官网截图是否认可?

答:可以。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查询截图和查询网址,以及“2021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截图,评标委员会有权现场核查。

10.招标文件第45页,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1)商务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2)要求提供,“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证明材料(如定案报告或定案表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或阶段性定案报告)”。请问:正在履约项目证明材料是业主盖章的形象支付证书是否可以?

答:业主盖章的形象支付证书不予认可。

11.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相关专业或工程造价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项目负责人是工民建专业是否符合要求?

答:符合要求。

12.招标文件第67页,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一、服务要求-(一)工作要求1,“中标人工作内容和要求按照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关于工程价款结算审计管理办法(暂行)》执行。”请问:可否公布《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关于工程价款结算审计管理办法(暂行)》内容?

答:详见附件《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关于工程价款结算审计管理办法(暂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潜山路550

联系人:韦增武

联系方式:0551-62673841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3666223831

2022年3月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3月01日

附件:滨湖润园住宅产业化一标段(一包)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及合肥市公共卫生管理中心施工总承包项目结算审计补疑1.pdf 附件: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关于工程价款结算审计管理办法(暂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