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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龙河口引水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2BFFBZ00209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1月2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龙河口引水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服务招标文件补疑1 2022BFFBZ00209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答疑内容 1.第4页第一章的3.2款为“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第43页第三章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表中拟委任人员资格“1.投标人为本项目每配备一名具有水土保持(或水利水电或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成员”。 根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的规定,监测队伍必须由从事水土保持相关专业的人员组成,工作人员工作年限必须在3年以上。招标文件中对拟委任的人员专业要求前后不一致,且与规程规范存在相悖之处。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2.招标文件的第五章多次出现环境、环保、环境监测和专项验收等字样,与本次招标水土保持监测和验收存在行业规范等技术要求不一致。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3.2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现变更为“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土保持(或水利水电或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2.原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拟委任人员资格”项中要求“投标人为本项目每配备一名具有水土保持(或水利水电或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成员,每配备一人得2分,满分4分。” 现变更为“投标人为本项目每配备一名具有水土保持(或水利水电或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每配备一人得2分,满分4分。” 3.原招标文件第82页第1段第1行“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须是具有丰富的环保经验。” 现变更为“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须是具有丰富的水土保持监测经验。” 4.原招标文件第82页第4段第1行“3.投标人应结合既往的工作经验,充分预估本设项目环境监测和专项验收过程中所可能发生各种费用;” 现变更为“3.投标人应结合既往的工作经验,充分预估本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和专项验收过程中所可能发生各种费用;” 5.原招标文件第82页第5段第3行“4.投标人报价包含监测机构人员服务费、辅助人员费、设施设备费、水土保持竣工验收费、一般办公费、特殊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管理费、专家费、利润、税金、考核费、报批费、疫情防控费等所有为完成本项目环境监测及专项验收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复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的费用。” 现变更为“4.投标人报价包含监测机构人员服务费、辅助人员费、设施设备费、水土保持竣工验收费、一般办公费、特殊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管理费、专家费、利润、税金、考核费、报批费、疫情防控费等所有为完成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专项验收服务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复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的费用。” 第三部分:延期部分内容 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及招标文件的异议截至时间延期到“2022年2月18日17:30”; 2.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现延期到“2022年2月28日10:00”; 3.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5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屯溪路70号 联系人:杨工 电话:0551-64422826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00、0551-66223831 2022年2月14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