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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市重点局消防检测咨询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2BFFBZ00038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1月0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市重点局消防检测咨询服务一标段 补疑3(2022BFFBZ00038) 第一部分 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附录2中要求消防业绩完成文件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请问由当地住建部门盖章并编号的消防验收合格文件和消防备案受理表(未抽中)(包括复印件)是否还需要项目业主单位和合同甲方盖章。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2.一标段补疑2中“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现变更为: “注:上述要求的业绩须为: 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消防检测验收报告。 ①验收报告须有消防检测主管部门盖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②如果业绩合同和验收报告中的服务内容、建筑面积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验收报告为准。” 问:“与该业绩对应的消防检测验收报告”的描述仅指的是消防验收报告(消防验收意见书)吗?消防检测报告仅有出具检测报告单位的印章,没有主管部门的印章,如除了消防验收报告外还包含对应的消防检测报告,请予以明确!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一、补疑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表述中:“注:上述要求的业绩须为: 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消防检测验收报告。 ①验收报告须有消防检测主管部门盖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②如果业绩合同和验收报告中的服务内容、建筑面积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验收报告为准。” 现变更为: “注:上述要求的业绩须为: 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消防验收材料(如消防验收报告或消防验收意见书或验收消防备案情况登记表等)。 ①消防验收材料须有消防验收主管部门盖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②如果业绩合同和验收材料中的服务内容、建筑面积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验收材料为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潜山路550号政务第二办公区A1单元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51-62641343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34、66223831 2022年1月18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