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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蓝科投资有限公司芯智汇科技产业园设计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 2022BFFBZ00020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1月0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蓝科投资有限公司芯智汇科技产业园设计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2BFFBZ00020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针对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设计内容须含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考虑到很多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如若同一个项目(A,B区)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分开签订合同的(四个合同),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可以。注:(1)如方案设计合同及施工图设计合同属于同一项目,但分开签订的,可以合并为一个业绩,如两者中的建筑面积不一致,以施工图设计中的建筑面积为准,其他证明材料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2)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中,如一个项目分期或分地块开发,具有多个合同的,且设计内容含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建筑面积可累加;(3)如一个项目对应的业绩有多个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的,则只计取符合时间要求的部分。 2. 除提供的投标人资格业绩不得与商务评审中的投标人业绩重复外,若提供的业绩能同时满足招标文件P45页“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的投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能否重复认可? 答:同一业绩同时满足投标人业绩要求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可以分别计分。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 投标人业绩 9分 1.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产业园区类项目设计(设计内容须含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业绩(标准化厂房、单层钢结构厂房、纯商业和商住园区业绩不予认可),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0万平方米的,每个得2分,本小项满分6分; (2)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40万平方米的,每个得3分。 注: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不参与评分,本项目仅计取三个业绩得分,同一业绩仅计分一次; 2.投标文件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 ” 现变更为:“ 投标人业绩 9分 1.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产业园区类项目设计(设计内容须含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业绩(标准化厂房、单层钢结构厂房、纯商业和商住园区业绩不予认可),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0万平方米的,每个得2分; (2)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40万平方米的,每个得3分。 注: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不参与评分,本项目仅计取四个业绩得分,同一业绩仅计分一次; 2.投标文件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蓝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综合保税区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65655021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88、66223831
2022年01月14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