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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2021-2022年度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
原项目编号: 2021BFFBZ03017
原公告日期: 2021年12月3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2021-2022年度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1标段招标文件补疑2 (2021BFFBZ03017-1) 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招标文件P81-P82页委托人要求“巡查组人员配备要求表,备注:上述人员不作为初步评审要求,中标后招标人将核查上述人员证书,若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根据备注要求,我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是否除巡查组组长外,无需提供巡查组人员配备要求表中的人员证书,在投标文件中列表或书面承诺等形式予以响应即可,请明确? 答:招标文件委托人要求“巡查组人员配备要求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除巡查组组长外,无需提供其他人员相关证明材料,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是否提供列表或书面承诺。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裕溪路441号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方式:0551-65671796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70、66223831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