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服务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片区开发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
原项目编号: 2021BFEBZ02913
原公告日期: 2021年12月1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片区开发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文件 补疑1 (2021BFEBZ02913) 第一部分:投标人答疑回复部分内容 1、关于招标文件 “投标人实力”的“投标人主编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或学)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准规范的,且该标准规范已发布的,得6分。” 请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是2017年《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发改委令2017年第9号)才正式明确;2019年3月1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2020年8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要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大力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满足委托方多样化需求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培育具备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业务能力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 基于全过程咨询服务模式发展时间较短,目前发布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准规范较少,作为主编的单位就更加稀少了,所以为了体现本项目的招标公平性、公正性,请问“投标人参编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或学)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准规范的,且该标准规范已发布的”是否也予以认可,得6分? 答:详见本补疑变更部分内容。 2、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人员 2021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上述人员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请问,若拟派人员为退休人员,无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是否可以提供退休返聘证明,认可为满足“人员要求”及得分要求? 答:本项目所有拟派人员不允许外聘和返聘。 3、招标文件要求技术文件总页数建议不得多于500页;而招标文件格式中商务及技术文件是在一起的,请问“技术文件总页数建议不得多于500页”是只指“全过程工程咨询实施大纲”的内容建议不得多于500页吗? 答:是。 4、招标文件P50,投标人业绩评分指标“自 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服务内容须至少包括工程造价咨询和工程监理)且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不少于 14 亿元,每个业绩得 3 分,满分12 分。”根据该评分指标,企业需有4个同等规模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服务内容至少包括造价和工程监理)方可得到满分,我公司存疑如下: (1)本项目地处合肥市辖区一县城,要求企业有如此大规模的业绩,不符合市场实际,14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数量极少,作为安徽省一县城的服务项目招标明显脱离本地实际情况; (2)该项目要求服务内容必须涵盖造价和监理服务,明显排斥大部分咨询服务企业,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目前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年限尚短,安徽省内更是少之又少,合肥市推广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的力度则更弱。 鉴于上述情况,建议: (1)结合当地市场实际情况,降低业绩规模指标(如按照7亿元规模考虑); (2)不限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拓展为工程造价咨询、监理、项目管理等任意其中2项。 答:详见本补疑变更部分内容。 5、招标文件P55,投标人实力评分指标“投标人主编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或学)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准规范的,且该标准规范已发布的,得 6 分。” 该评分指标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现象,全过程工程咨询全国范围内推广存在极度分布不均,部分发达地区已经在开展,但大部分地区尚无相应规范、标准出台,且本项指标要求投标人为主编单位,则很有可能在全国范围内仅有数家单位能够满足,存在以特定条件限制投标人行为,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建议取消此评分项。 答:详见本补疑变更部分内容。 6、本项目招标文件经市场调研,安徽省内排名靠前的设计院、监理公司以最大优势组合,仍然缺分达15分左右,请招标人慎重对待,确保国有资金的使用能够落到实处,体现该项目服务咨询应有的价值。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7、本项目要求的项目工程监理工作组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是否可以承诺中标后从其他项目撤离。 答:投标人须承诺拟派项目工程监理工作组负责人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否则不予认可。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变更部分内容 1、原招标文件P50中的“ 投标人业绩 12分 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服务内容须至少包括工程造价咨询和工程监理)且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不少于14 亿元,每个业绩得 3分,满分12分。 注:(1)正在履约和已完成业绩均予以认可;正在履约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 (2) 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监理业务手册或总监信用手册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 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人员进场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3)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4)如果业绩合同和正在履约或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中的工程总投资额、服务内容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为准。 (5)以上涉及到的材料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工程总投资额、服务内容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6)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业绩均予以认可。 ”现调整为“ 投标人业绩 12分 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服务内容须至少包括工程造价咨询和工程监理)且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不少于14 亿元,每个业绩得 3分,满分12分。 注:(1)正在履约和已完成业绩均予以认可;正在履约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 (2) 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监理业务手册或总监信用手册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 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人员进场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3)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4)如果业绩合同和正在履约或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中的工程总投资额、服务内容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为准。 (5)以上涉及到的材料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工程总投资额、服务内容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6)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业绩均予以认可。 。” 2、原招标文件P55中的“ 投标人实力 6分 投标人主编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或学)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准规范的,且该标准规范已发布的,得6分。 注: 1. 标准规范名称中须含“全过程咨询”或“全过程工程咨询”字样,如无法体现,则不予认可;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3.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4.“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5.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现调整为“ 投标人实力 6分 投标人主编过(或参编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或学)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准规范的,且该标准规范已发布的,得6分。 注: 2. 标准规范名称中须含“全过程咨询”或“全过程工程咨询”字样,如无法体现,则不予认可;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3.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4.“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5.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 3、原招标文件P57中的“ 评标价 12分 (1)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即为*.**%。 (2)评标价得分计算 ①当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②当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10,E1=0.5,E2=0.3。 当评标价得分为负时,均按0分计算。 ”现调整为“ 评标价 12分 (1)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即为*.**%。 (2)评标价得分计算 ①当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②当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12,E1=0.5,E2=0.3。 当评标价得分为负时,均按0分计算。 。” 4、原招标文件P119中的“2.别山湖路和铁板洲路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第三方检测由原单位实施,不计入本次全过程工程咨询,仅计入项目管理咨询服务”现调整为“2.别山湖路和铁板洲路工程监理、第三方检测由原单位实施,不在本次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范围内,别山湖路和铁板洲路造价咨询和项目管理咨询服务在本次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范围内。”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肥西县上派镇 联系人:葛工 电 话:13637086866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14、66223831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