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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2022年池州学院学生公寓委托管理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BFAFZ02750

项目名称:2022年池州学院学生公寓委托管理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2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评标方法“企业资质信用及能力”项要求“2、投标人获得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清洁服务商专业委员会颁发的中国清洁服务行业百强企业称号的,得3分”,变更为2、投标人获得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含其专业委员会)颁发的中国清洁服务行业百强企业称号的,得3分”。

    
    

    
2、评标方法“投标人及投标人所服务项目荣誉”中要求“1、投标人(或其分公司)获得中国教育后勤协会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颁发的“全国学校物业服务企业50强”,得2分;中国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学校物业服务领先企业”或“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测评TOP100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满分4分”,变更为“投标人及投标人所服务项目荣誉”中要求“1、投标人(或其分公司)获得中国教育后勤协会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颁发的“全国学校物业服务企业50强”,得2分;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或中物研协)颁发的“学校物业服务领先企业”或“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测评TOP100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满分4分”。

    
  3 、第三章采购需求“五、报价要求”中政策性费用变更为:

    
    

    
1)一般纳税人政策性费用测算(金额:元):

    

    
(2)小规模纳税人政策性费用测算(金额:元):

    

    
备注:如投标人以小规模纳税人税金费率报价,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材料(如:企业税种核定材料等),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注:(1)人员工资不低于池州市最低工资标准(1430//月)。

    
    

    
2)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成本核算时所有配备的人员都应计算保险部分,不得以使用4050岁人员为由不予核算。

    
    

    
3)投标人应自行踏勘服务现场,如投标人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兑现服务,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社会保险(五险)缴费基数最低为3429.11元,计算缴费金额以每人每月为基数,单位重大疾病补助须缴纳(10/每人/每月)。

    
    

    
企业应缴比例:养老:16%、医疗:6.5%、生育险:0.8%、失业:0.5%、工伤:0.4%

    
    

    
个人应缴比例:养老:8%、医疗:2%、生育险:0%、工伤:0%、失业:0.5%

    
    

    
注:所有人员无论其年龄是否达到退休年龄,全职或兼职人员,投标人报价时均应包含此项费用。

    
    

    
5)一般纳税人税金6.72%;小规模纳税人税金3.36%

    
    

    
6)请投标人自行核算以上政策性费用,如投标人对以上费用有疑问,请在本项目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提出。如无疑问,报价应不低于上述价格,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7)政策性费用不接受赠送及优惠,其他相关项,作为可竞争费用,可由投标人自行报价。

    
    

    
8税金:投标人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报价,但含税金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9其他未尽事宜,按安徽省和池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4、第三章采购需求中“除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证明材料作为评分条件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人员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由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中标人进场服务前核查人员配备情况,人员须按照要求配备到位,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报监管部门按规定处理。”,变更为“除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人员工作履历表及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证明材料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人员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由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中标人进场服务前核查人员配备情况,人员须按照要求配备到位,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报监管部门按规定处理。”

    
    

    
5、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01061400

    
    

    
6、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7号开标室

更正日期:2021年12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付款方式中“考核罚款金额次月向中标人学校支付或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应为“考核罚款金额次月中标人向学校支付或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采购需求中要求项目负责人、水电主管及保洁主管提供工作履历表证明相关工作经验,请问工作履历表是否指类似个人简历的表,表中注明XX时间段在XX项目担任XX职务。
    答:是。
    3、请问能否修改评标方法“人员配备”中“拟派项目负责人”评分标准?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4、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5、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6、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池州学院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教育园区

联系方式:0566-27489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2022年池州学院学生公寓委托管理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