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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学院2022年校园物业服务第1-2包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BFAFZ02615
项目名称:滁州学院2022年校园物业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1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荣誉-2”更正为“自 2016 年 1月1 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所管项目期间(含在管),业主单位(合同甲方)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含其委员会)颁发的文明创建类(含文明单位”或“文明校园”)、 绿化类、 疫情防控类荣誉表彰的,每提供一个得1 分,最高得 2 分。注:投标文件须同时提供:(1)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若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关键评审内容时,须同时提供颁奖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加以明确说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2)项目合同(或协议)的扫描件;(3)不同业主单位(合同甲方)获得的同一类荣誉的予以重复计分,本项目最多得2分。”
2.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荣誉-3”更正为“自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政府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物业管理示范(获优秀)单位(含“先进单位”、“十佳物业企业”)荣誉的,省级及以上的得2分,地市级得1分。本小项满分2分。注:投标文件须同时提供:(1)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若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关键评审内容时,须同时提供颁奖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加以明确说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2)项目合同(或协议)的扫描件;“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民政部公布的 “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学会(协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站查询截图,协会(学会)级别以登记备案的民政部门级别确定,其中登记在民政部的视为国家级。”;
3.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2021年12月17日10点00分;
4.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2号开标室。
更正日期:2021年12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2”中“公共区域管理”的疑问。 答:公共区域管理是指校园内各楼宇内外所有公共区域的进出人员管理、设施设备巡查、卫生保洁巡检等。 2.关于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疑问。 答: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 3.关于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荣誉-1”是否可以修改为“不同项目荣誉可以累计计分”的疑问。 答:上述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关于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2”是否可以修改为“自2016年1 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地市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物业服务(服务内容至少包含保洁、保安(内值)、工程维修、绿化养护、学生公寓管理5项中的4 项)项目业绩,且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10 万平方米的,每提供1 个业绩得 2 分,最高得6 分”的疑问。 答:上述要求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关于高校类项目满足投标人业绩条件是否予以认可的疑问。 答:公办高校类的项目满足投标人业绩条件的予以认可。 6.关于滁州市第一中学、滁州市第二中学、滁州市实验中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滁州分校、田家炳中学、滁州市体校等是否属于地市级事业单位的疑问。 答:地市级教体局直管的公办学校均视为地市级事业单位。 7.关于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人员配备:维修主管具有具有高级(国家职业资格 3 级)及以上电工职业资格证书”是否可以修改的疑问。 答:上述要求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8.关于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中“同一业主单位分年度续签的多份合同视为一个业绩,不累计计分”,“履约评价”中“同一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出具的多个评价材料不累计计分,仅计分一次”的疑问。 答:(1)关于“投标人业绩”中同一业主单位分年度续签的多份合同视为一个业绩,不累计计分,但通过多次采购程序取得的同一业主单位的合同,按多个业绩来计算;(2)关于“履约评价”中同一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出具的多个评价材料不累计计分,仅计分一次。 9.关于评分标准中“履约评价”是由某市教育局成立的部门(或机构)出具的是否予以认可的疑问? 答:不予认可,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0.关于招标文件政策性费用测算中“最低人员工资”是否可以调整的疑问。 答:上述要求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1.关于是否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设立最低固定数额的维修及绿化费用的疑问。 答:上述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2.关于招标文件中是否可以增加“新物业接管后,由校方相关部门会同中标单位组成联合承接查验小组,对校内设施、设备及损坏配件等进行查验并登记在册,据此测算所需材料费、人工费、维修费等相关费用及总额,此项费用由招标单位另行支付给维修人员或维修单位”的疑问。 答:上述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注:(1)参加本项目现场交易活动的投标人代表等进场人员,应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参加现场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313/4b8fb52a-ff3f-4699-8441-72792d5ca67a.html; (2)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滁州学院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会峰校区)
联系方式:0550-3512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滁州学院2022年校园物业服务第1-2包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