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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店埠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智慧排水管理系统

     原项目编号: 2021BFDBZ02578

     原公告日期: 2021年11月1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店埠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智慧排水管理系统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1BFDBZ02578

 

 第一部分 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招标文件P142“八、投标报价”及P175“二、分项报价表”中,智慧排水管理系统(分项报价表)和管网监测设备(分项报价表)中的分项报价指的是该项中设备总数量的总价,该项单个(/套/项)设备的综合单价为报价/设备数量。举例如下:管网监测设备(分项报价表)中的“水位监测设备”,如投标人每套报价1000元,则该项则填写为78000元。

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设备需求清单报价表”中给定的规格、技术参数填报各项项目内容(或设备)的投标综合价,并合计得出投标总价,报价文件的投标函中填写投标总价。

投标人所报最终投标报价(投标总价)必须与智慧排水管理系统的小计价和管网监测设备的小计价之和相等;智慧排水管理系统的分项报价表的小计价必须与智慧排水管理系统的分项报价表中各项项目内容(或设备)的投标综合价累计之和相符,管网监测设备的分项报价表的小计价必须与管网监测设备的分项报价表中各项项目内容(或设备)的投标综合价累计之和相符;评标阶段仅以报价文件的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为准,不对各项项目内容(或设备)的投标综合价进行复核,但招标人标后复核时如发现投标人报价文件的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即投标总价)与各项项目内容(或设备)的投标综合价累计之和不符的,招标人将按最不利于投标人的方式进行调整,具体方式如下:①若各项项目内容(或设备)的投标综合价累计之和小于投标总价的,则以各项项目内容(或设备)的投标综合价为准,修正总价;②若各项项目内容(或设备)的投标综合价累计之和大于投标总价的,则以投标总价为准修正各项项目内容(或设备)的投标综合价(修正原则:按“投标总价÷各项项目内容(或设备)的投标综合价累计之和”所得出的比例Y,同比例修正各项项目内容(或设备)的投标综合价,即修正后的各项项目内容(或设备)的投标综合价=原各项项目内容(或设备)的投标综合价×Y);③未填报各项项目内容(或设备)的投标综合价及漏项、漏量的项目均视为投标人免费提供或已包含在其他项目报价中。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肥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肥东县县政府7号楼
联系人:徐路
话:0551-67896929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695、66223831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9日

附件:店埠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智慧排水管理系统项目补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