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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北段)综合联调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1BFFBZ02508
原公告日期: 2021年11月0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北段)综合联调服务招标文件补疑1 (2021BFFBZ02508) 第一部分:投标人答疑回复部分内容 1.招标公告1.1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4号线、5号线工程”与招标文件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北段)综合联调服务”不一致,请澄清。 答:合肥市轨道交通4号线、5号线工程为“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北段)综合联调服务为“招标项目名称”。 2.合肥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北段)综合联调服务项目,本标的评标基准价是采用“价格分评标基准价计算(以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还是“报价合理性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函文字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平均值)”计算?请明确。 答:“价格分”评标基准价和“报价合理性得分”评标基准价均有相应算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3.请提供本工程开通及工期目标,便于编制综合联调计划。 答:暂定2022年12月31日,招标人有权调整工期,投标人需无条件响应,且不调整任何费用。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原招标文件P54“4)‘项目’是指合肥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综合联调服务(南段)。”; 现变更为:“4)‘项目’是指合肥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综合联调服务(北段)。”。 第三部分:延期部分内容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11:00”,现延期到“2021年11月30日11:00”; 2.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9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17号 联系人:周毅超 联系方式:0551-62662871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70、66223831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