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服务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榆林桥畔三期复建点设计
原项目编号: 2021BFBBZ02568
原公告日期: 2021年11月1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榆林桥畔三期复建点设计招标文件补疑1 2021BFBBZ02568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P53中投标人奖项、荣誉第2项:“2016年1月1日(以颁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住宅类BIM应用奖项: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最多2分。” 由于住宅类项目设计相对比较简单,BIM应用技术要求相对较低,因此所颁发的奖项也较少,而公共建筑类项目范围更广,BIM应用更多,要求更高,难度更大,更能体现BIM设计的水平,为了更好地服务本项目,因此建议把公共建筑类的BIM获奖也纳入BIM设计的得分奖项之中。能否本得分项改为:2016年1月1日(以颁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民用建筑类BIM应用奖项: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最多2分。 答:本条修改为:“2016年1月1日(以颁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民用建筑类BIM应用奖项: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最多2分。” 2.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奖项、荣誉第2项:“2016年1月1日(以颁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住宅类BIM应用奖项: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最多2分。” 我公司下属的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获得的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住宅类BIM应用奖项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此条已调整,详见本补疑的第1条回复。下属的分公司获得奖项不予认可。 3.本项目为住宅综合类项目,有住宅、有睦邻中心和幼儿园等公建,且招标文件中也需要提交幼儿园、睦邻中心等公建项目设计方案,但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奖项、荣誉的第2项“2016年1月1号,投标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住宅类BIM应用奖项,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最多2分。”特指BIM应用奖获奖为住宅类,回迁安置住宅区应用bim的近几年获奖相对较少,此要求有为他人量身定制的嫌疑,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要求将此项得分改为:“投标人奖项、荣誉中第2项2016年1月1号,投标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住宅类BIM应用奖项或公建类bim应用奖项,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最多2分。” 答:此条已调整,详见本补疑的第1条回复。 4.招标文件P53页投标人奖项、荣誉2要求规定:“2016年1月1日(以颁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住宅类 BIM 应用奖项: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最多得2分。”因为BIM技术主要在公共建筑上应用比较广泛,也更能体现BIM设计团队的技术优势,公共建筑类BIM 应用奖项要求更高,建议修改为:“2016年1月 1日(以颁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公共建筑类或住宅类BIM应用奖项: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最多2分。” 答:此条已调整,详见本补疑的第1条回复。 5.本项目为住宅综合类项目,有住宅、有睦邻中心和幼儿园等公建,且招标文件中也需要提交幼儿园、睦邻中心等公建项目设计方案,但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奖项、荣誉的第2项“2016年1月1号,投标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住宅类BIM应用奖项,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最多2分。”特指BIM应用奖获奖为住宅类,此要求有为他人量身定制的嫌疑,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要求将此项得分改为:“投标人奖项、荣誉中第2项2016年1月1号,投标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BIM应用奖项,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最多2分。” 答:此条已调整,详见本补疑的第1条回复。 6.招标文件P4页中投标人资质要求中勘察资质需具备下列之一: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因本项目勘察单位主要是勘察工作,请问我司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满足。 7.招标文件P53页,投标人奖项、荣誉中要求“2016年1月1日(以颁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住宅类BIM应用奖项,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最多2分。” 因住宅BIM比公建BIM技术难度低。不能用狭义的住宅BIM奖来度量本项目BIM技术,本项目用住宅类BIM应用奖项有排他性。可能导致投标家数不足容易流标,是否可以调整为建筑类BIM应用奖项。 答:此条已调整,详见本补疑的第1条回复。 8.在招标文件P4页中投标人资质要求中勘察资质需具备下列之一: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符合该项资质单位较少,具有明显指向性,可能存在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因素。因本项目勘察单位为成员单位,其工作任务是勘察工作,不承担设计任务,要求将此项“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中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改为“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答: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满足本项目勘察资质要求。 9.在招标文件P4页中投标人资质要求中勘察资质需具备下列之一: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符合该项资质单位较少,具有明显指向性,可能存在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因素。因本项目勘察单位为成员单位,其工作任务是勘察工作,不承担设计任务,要求将此项“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中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改为“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答: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满足本项目勘察资质要求。 10.在招标文件P4页中投标人资质要求中勘察资质需具备下列之一: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符合该项资质单位较少,具有明显指向性,可能存在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因素。因本项目勘察单位为成员单位,其工作任务是勘察工作,不承担设计任务,建议将此项“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中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改为“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答: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满足本项目勘察资质要求。 11.商务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业绩: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居住建筑项目勘探勘查业绩,且单个合同中建筑面积不少于17万平方米。 请问:该业绩是否只要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具有该业绩就可以满足该项要求? 答:是的。 12.本项目项目负责人能否兼任建筑专业负责人? 答:不能兼任。 13.商务评分标准中投标人奖项、荣誉:2016年1月1日(以颁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住宅类BIM应用奖项: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最多2分。请问:住宅小区地库BIM应用奖项,能否满足本项要求? 答:此条已调整,详见本补疑的第1条回复。 14.项目负责人和建筑专业负责人可否为同一人? 答:不能兼任。 15.招标文件第51页,项目负责人资历要求人具有建筑专业正高级职称证书的得 2 分,要求过高,是否可更改为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 答:本条修改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 16.招标文件第52页,项目拟任其他人员资格中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得 1分,现在的结构正高工程师统归为建筑工程正高级工程师,是否符合? 答:符合。本条修改为:“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本项满分2分。” 17.我方项目负责人及部分设计人员职称为“教授级高级职称”,与“正高级职称”属于同等级别职称,只是说法不一样,请问是否认可? 答:认可。 18.我方同一业绩同时满足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和企业业绩要求,是否可以作为项目负责业绩人和企业业绩分别计算打分? 答:可以。 19.复建点安置套数及户型面积段、配比是否有要求? 答: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20.是否考虑配建商业? 答:根据招标文件及合肥市现行的相关规范及文件,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21.本案中已有睦邻中心等功能,复建点地块是否只需配建物业管理用房,还是按规范要求另行配建?若另行配建,三个住宅地块配套设施是否考虑合建? 答:按照合肥市现行的相关规范及文件要求考虑设计。 22.用地中的南淝河支路以及地块内的电力管线本次设计是否暂不考虑? 答:现状电力管线暂不考虑。 23.投标文件总容量不超过200M,其中是否包含多媒体在内? 答:多媒体演示文档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开标现场密封提交,加密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 24.睦邻中心和幼儿园两个功能用地是否考虑按照一个红线用地进行整体设计? 答:按照批准的地块控规执行。 25.安置房型需求表中将空号及小产权安置房型单独列出,规划布局中两张表格中的安置户数是否需要分开考虑? 答:在一起考虑,不需要分开。 26.招标文件提供的cad中红线面积与控规图则中面积不符,是否以cad红线为准? 答:以cad红线为准。 27.是否可以提供控规cad图纸? 答:已上传,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看。 28.本项目是否有安置商业需求?商业建筑面积需要多少? 答:无安置商业需求。 29.睦邻中心是否需要配置地下车库? 答:按照合肥市现行的相关规范及文件要求考虑设计 30.根据现状调研,地块周边已建道路仅有西侧辽宁路,技术评分标准“项目了解”中周边道路及管网复测是否仅针对辽宁路? 答:结合周边已建道路及规划道路一并考虑 31.技术评分标准中“规划设计指标”中的“特殊控制指标”具体指哪些? 答:依据已批复的控规要求执行。 32.本项目是否需要考虑装配式专项方案? 答:本次方案设计招标阶段暂不考虑。 33.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中要求勘查负责人为中级及以上职称。请问:联合体成员中一方人员满足该要求,能否满足资格审查此项人员要求? 答:满足。 34.标书P52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备注中(1、2)合注: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在得分业绩中任职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同一业绩不重复得分;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2)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 2. 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上述证明资料不能反映评审因素,还应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 如果设计负责人未能体现在审图合格证中,业主出具的补充证明材料是否认可? 答:业绩证明资料不能反映评审因素,应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 35.睦邻中心的具体分项功能及面积是否有具体要求?便利店和菜市场面积各占比多少? 答:按照合肥市现行的相关规范及文件要求考虑设计。 36.招标文件P55页规划设计指标中提到提到“符合规划设计条件要求的情况,且对特殊控制指标有设计方案说明”。请问“特殊控制指标”包含哪些,可否具体明确? 答:依据已批复的控规要求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市包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花园大道662号 联 系 人:宣工 电 话:0551-63773934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911、66223831 2021年11月25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