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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信息系统网络安全运维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BFAFN02560
    项目名称:2021年信息系统网络安全运维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1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更正日期:2021年11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对本项目采用的电子交易系统的疑问。
    答:本项目使用的网络系统平台是依据相关技术规范建立的信息化操作平台,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74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
    2、关于对“项目不适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疑问。
    答: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的规定,故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
    3、关于对“非集采机构违法代理集采项目的问题”的疑问。
    答: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未依法独立设置集中采购机构的地区,可将集中采购项目择优委托给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实施。
    本项目委托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符合相关规定,且无违法收费行为。
    4、关于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6解释权”的疑问。
    答:采购人是本部门、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主体,具有相应的解释权,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三十二条。
    5、关于磋商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评分内容“供应商业绩”的疑问。
    答: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业绩的设置是为了确保成交供应商能够切实履行合同,具有履约能力,能如期保质保量地完成本项目,未指定特定区域或特定行业,且该条款的设置不具有限制性,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6、关于磋商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评分内容“运维方案”的疑问。
    答:经采购人确认,上述评审因素的设置已细化和量化,且已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未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经济信息中心
    地址:合肥市红星路92号
    联系方式:0551-626017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