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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安徽省文化馆新馆和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陈列布展工程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5BFAGZ02228

     原公告日期: 2025年10月1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文化馆新馆和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陈列布展工程项目补疑3

项目编号:2025BFAGZ02228

一、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招标文件提出“本次深化设计范围以初步设计方案为基础”,但招标文件附件中“初步设计方案”中并未体现“非遗馆一层大厅(1047㎡)、非遗馆活态体验区(1F176㎡+2F624㎡+3F160㎡=960㎡)、非遗馆一层多功能厅(临展1号厅)(180㎡)、非遗文创商店(百工百艺、文创商店)(64㎡)、非遗研学工坊门厅(1F160㎡+5F804㎡=964㎡)、连廊(138㎡)”共3215㎡的设计效果,且招标文件中并未对这些区域进行功能需求描述。为避免设计依据不完整,请贵方明确上述区域的具体功能需求、设计目标与空间规划要求。

答: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结合招标资料自行设计。

2.招标文件附件中的“展陈大纲”目前主要为框架性内容,除“天工开长物”单元外,其余部分尚未细化至布展脚本深度。请问在深化设计阶段,是否允许在遵循核心策展理念的前提下,对展陈大纲的框架结构、叙事逻辑及核心文案进行必要的优化与调整?贵方是否要求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即将布展大纲深化至包含具体展品说明、布局及多媒体内容的布展脚本深度?

答:大纲框架结构和叙事逻辑不调整,功能平面布局不改变,非遗类目的位置顺序、展示形式的艺术表现手段等可自行设计。投标阶段无需深化展陈大纲。

3.招标文件附件中“展陈大纲”与“初步设计方案”在部分展区单元的名称表述上存在不一致。为确保设计依据的统一性与准确性,请明确在后续深化设计中,应以哪一份文件作为展区划分与命名的最终标准?

答:以展陈大纲为准。

4.为提升空间利用效率与参观体验,请问在深化设计阶段,是否允许对招标文件附件“初步设计方案”中的各展区功能布局进行重新布局设计?

答:不允许。

5.本次深化设计方案,是否必须严格遵循招标文件附件“展陈大纲”中提出的所有“设计建议”?投标人是否可在深化阶段提出更具可行性或创新性的替代方案?

答:展陈大纲明确给出的“设计建议”(涵盖不同的场景设计需求),投标人可根据自行理解进行设计,无需完全遵循。

6.本次深化设计方案,是否必须严格遵循招标文件附件中“展品清单”所列的全部展品进行设计,不允许任何删减?

答:展品清单仅供投标人参考,可自行择选。

7.为探索项目的可持续运营,请问在各单元传承人展演部分,是否允许设置收费性质的交互体验项目?请明确相关管理要求。

答:此项不做要求,投标人自行设计。

8.本次深化设计方案,是否必须严格遵循招标文件附件“概算清单”中的项目参数、推荐品牌及工程量?在保证总价控制和不降低品质的前提下,深化设计中能否根据实际方案对上述内容进行优化调整?

答:概算清单仅供参考,投标单位根据投标方案自行编制相应的概算书。

9.为保障深化设计方案与现场机电、消防等管线布局的协调性,避免后续设计冲突,招标文件附件中的“CAD图纸”未能提供完整的建筑配套专业条件图。请提供包含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在内的全套建筑施工图CAD文件。

答:本次招标已将项目招标相关的资料全部提供,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

10.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现有初步设计方案的深度,投标人需在有限时间内完成展陈大纲脚本深化、空间布局调整、全套效果图、立面设计、数字化内容脚本及全漫游动画等大量工作,时间极为紧张。为确保投标方案的质量与深度,请问能否延长开标时间?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1.关于工期问题,三个标段的工期都是一样的吗?都是220日历天?

答:是。

12.招标文件P148页,提到“多媒体设计:硬件清单、软件内容脚本、呈现方案;展柜:主要展柜的造型、功能、参数”,请问硬件清单是否根据各家企业深化方案进行编制?(图片详见本补疑附件)

答:是。

13.招标文件P71页,设计负责人业绩:1和2合注:2.各标段设计负责人业绩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1)合同协议书。(2)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

请问: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是否包括业主单位出具的设计任务完成证明文件?

答:不予认可,按招标文件执行。

14.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中“三、设计深度与成果要求”(图片详见本补疑附件)

请问:以上关于三个标段的设计深度及提交成果要求的内容是否为中标人中标后需提供的成果和深度投标阶段是否需要提供

答:投标阶段提供的设计文件应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除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要求的设计内容外,其他的成果文件为中标后中标人提供。

15.依据招标文件P72技术文件评审标准,技术文件包含设计方案及施工方案两部分,与P210-P213投标文件技术文件格式中要求的“一、承包人建议书及实施计划 二、其他内容”内容要求不符,请问以哪个为主?技术文件中设计方案文件内容是否有规定格式?如没有规定格式,文件格式是否由投标人根据设计内容自拟?

答:投标人设计文件内容格式自拟,技术文件中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放置于“承包人建议书及实施计划”或“其他内容”格式中均予以认可。

16.能否提供建筑方案和建筑SU模型?

答:不提供,投标人可根据深化方案自行建模。

17.招标文件P72设计方案打分点“内容统筹”部分,以提供的展厅陈列大纲为基础,进一步挖掘安徽非遗文化内涵”,目前标书只提供了非遗馆的布展大纲,该项只符合标段1,标段2、标段3未见该标段布展大纲,且内容不完全是安徽非遗文化内容。

请问:标段2和标段3的内容基础是什么?(图片详见本补疑附件)

答:第2-3标段内容基础结合招标资料,以该标段列出的主题为主,不对细节进行限制,投标人可自行设计。

18.关于招标文件投标人奖项荣誉,请问:提供项目获奖证书及该获奖证书网站查询截图,能否满足招标文件72页中的加分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若提供获奖证书及该获奖证书网站查询截图作为佐证,须同时提供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19.若同时投本项目三个标段,请问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能否使用同一套人员?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若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每个标段应配备不同的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其他人员可为同一团队。

20.招标文件P69页“投标人业绩:3.第3标段: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600万元的公共场馆陈列布展类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须包含不低于200万元的公共场馆数字艺术展览内容)。2.各标段投标人业绩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中规定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针对商务文件详细评审第3标段: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金额、内容等)的,应另附其他材料:经竣工验收的结算审核报告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5.数字艺术展览指:在满足展厅(馆)的基本建设规范要求下,运用人工智能或虚拟现实或增强现实或混合现实等技术作为展示技术,实现人机交互方式的展厅(馆)形式,可显著提升展厅(馆)的展示效果。”

请问:本项要求的业绩须包含不低于200万元的公共场馆数字艺术展览内容,若提供结算审计报告中多媒体展项(含触摸屏、视频片、二维或三维动画、微信公众号等相关内容)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是否满足评分要求?

答:在满足展厅(馆)的基本建设规范要求下,运用人工智能或虚拟现实或增强现实或混合现实等技术作为展示技术,或实现人机交互方式的展厅(馆)形式,运用能够提升展厅(馆)展示效果的新技术、新手段均予以认可。

21.招标文件P72页“投标人奖项荣誉: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或投标人承接的项目,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获得省级及以上展陈类奖项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请问:(1)我公司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接的展陈类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获得的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颁奖文件是否满足展陈类奖项评分要求?(2)本项目1、2、3标段除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外,其他人员是否可共用?

答:(1)予以认可,奖项类型与招标文件要求应匹配;(2)按招标文件执行,若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每个标段应配备不同的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其他人员可为同一团队。

22.招标文件P75页“视频材料提交要求:②第2、3标段视频展示须分开制作,其中:2标段视频展示总时长不多于8分钟,3标段视频展示总时长不多于8分钟。”

请问:2、3标段视频展示须分开制作,是否指的2标段和3标段非同一个视频?

答:是,第2、3标段视频展示为独立的两个视频。

23.招标文件P158 “2.8设备、内容要求:(3)安全性:所配设备须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及行业安全标准检测,提供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

请问:检测报告是否在中标后阶段提供,投标阶段无需提供?

答:中标后提供,投标阶段无需提供。

24.本项目1、2、3标段除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外,其他人员是否可共用?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若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每个标段应配备不同的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其他人员可为同一团队。

25.1-3标段: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设计(或环境艺术或室内设计或建筑装饰设计或文博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请问:毕业证书是“艺术设计”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是“系列(专业):建设工程;专业(学科):装饰装修”。是否符合条件?

答:不予认可。

26.招标文件P69-P70关于第3标段业绩疑问(图片详见本补疑附件):

1)请问:能否修改为“业绩须包含不低于200万元的公共场馆数字艺术展览内容或者业绩须包含不低于200万元的公共场馆多媒体展览内容”?

答:不予修改。在满足展厅(馆)的基本建设规范要求下,运用人工智能或虚拟现实或增强现实或混合现实等技术作为展示技术,或实现人机交互方式的展厅(馆)形式,运用能够提升展厅(馆)展示效果的新技术、新手段均予以认可。

2)请问:能否修改为:“针对商务文件详细评审第3标段: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金额、内容等)的,应另附其他材料:经竣工验收的结算审核报告或者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7.投标文件中是否需要需要提供人员信息及相关证书?

答:详见补疑1第1条回复内容。

28.招标文件中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注释1投标人应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公章)。若我方相关项目确无监理单位,使该项目作为合格的资格审查业绩?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9.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2)2、3 标段: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设计(或环境艺术或室内设计或建筑装饰设计或文博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请问:城市规划高级工程师是否符合要求

答:不予认可。

30.详细评审标准2.2.1(1)商务文件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评审标准3.第3标段: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600万元的公共场馆陈列布展类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须包含不低于200万元的公共场馆数字艺术展览内容)。如合同中不能直接体现200万元数字艺术展览内容,是否可以提供竣工验收的结算清单,是否强制要求甲方盖章,如无甲方盖章可否作为合格的证明材料

答:投标人提供的竣工验收的结算审核报告须加盖甲方公章,关键页应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结算清单须体现甲方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1.关于详细评审标准2.2.1(1)商务文件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评审标准3.第3标段: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600万元的公共场馆陈列布展类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须包含不低于200万元的公共场馆数字艺术展览内容)。1-3标段合注5.数字艺术展览指:在满足展厅(馆)的基本建设规范要求下,运用人工智能或虚拟现实或增强现实或混合现实等技术作为展示技术,实现人机交互方式的展厅(馆)形式,可显著提升展厅(馆)的展示效果。若项目数字化手段为互动投影、互动交互屏、数控机械、数控led灯带、自动识别类、游戏手柄、影音播放等数字艺术展陈手段是否符合该项要求?

答:在满足展厅(馆)的基本建设规范要求下,运用人工智能或虚拟现实或增强现实或混合现实等技术作为展示技术,或实现人机交互方式的展厅(馆)形式,运用能够提升展厅(馆)展示效果的新技术、新手段均予以认可。

32.投标人资格要求,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2、3标段:注:公共场馆指图书馆、美术馆(院)、档案馆、纪念馆、文化馆(群艺馆)、博物馆(院)、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中心)、规划馆、科技馆等同类公共场馆。若项目为公共场馆中某一展厅或展陈空间设计施工总承包,而非整馆设计施工总承包,是否满足该业绩要求?

答:针对第2-3标段满足要求,会展类除外。

33.招标文件要求业绩“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公章)”

请问:我单位承接项目包含设计、施工两个阶段内容,项目属于EPC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只有“EPC总承包单位盖章”,没有分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此加盖“EPC总承包单位盖章”业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不予认可,按招标文件执行。

34.关于“投标人奖项荣誉”打分要求:

请问:(1)省级及以上展陈工程设计类奖项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展陈类项目获得“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此奖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1)予以认可;(2)予以认可,奖项类型与招标文件要求应匹配。

 

注:(1)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2)如投标人有疑问,请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招标人: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址:合肥市龙图路666号

联系人:何老师

话:15755136357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联系人:李工

话:0551-66223922、66223923

2025年11月04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11月04日

附件:2025BFAGZ02228项目补疑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