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工程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南淝河流域排水管网能力提升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5BFFGZ02104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9月2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南淝河流域排水管网能力提升工程-1、2标段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2025BFFGZ02104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和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中: ①“如提供联合体中标业绩,投标人独立承担的设计部分必须满足业绩要求。”修改为:“如提供联合体中标业绩,投标人提供的设计业绩必须满足业绩要求。” ②“如提供联合体中标业绩,投标人须在该业绩中承担施工任务总投资不低于本项目业绩要求金额。”修改为:“如提供联合体中标业绩,投标人提供的施工业绩不低于本项目业绩要求金额。”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P169第11条内容现修改为“11.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按《关于贯彻执行<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第1期)>的通知》(合建监管〔2024〕13号)执行”。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P176第11条:“11.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合肥市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的通知》(合造价〔2021〕5 号)执行,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已按规定的措施项目、费率和单价列出招标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清单,投标人应承诺投标报价中已包含招标文件公布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工程竣工结算时,未落实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措施项目,应按清单所列金额从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修改为:“11.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合肥市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的通知》(合造价〔2021〕5 号)执行,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包含招标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投标人应承诺投标报价中已包含招标文件公布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工程竣工结算时,未落实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措施项目,应按清单所列金额从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 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屯溪路70号 联系人:方工 联系方式:0551-64423660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31 2025年09月28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