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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庐江县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5BFNGZ50346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9月1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江县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项目-1标段、2标段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5BFNGZ50346-1、2 各投标人: 1.请问本项目是否提供“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 回复:1标段“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详见本补疑附件。 2.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请问,工民建、房屋建筑、工程管理、土木工程、测绘工程、结构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等专业是否满足上述要求? 回复:满足要求。 3.投标人使用相同的企业业绩投两个标段的,是否影响各标段的评价因素及允许中2个标段? 回复:不影响。 4.庐江县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项目-1标段的成果文件中ZB文件接收后为2标段内容,请核实? 回复:详见本项目补疑1。 5.本项目是否有《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 回复:1标段“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详见本补疑附件。 6.招标文件P73页,“技术文件评审标准要求”:(3)编制篇幅:施工组织设计的篇幅不超过50页。请问:50页数限制是否包含封面、目录及技术文件中的“二、其他内容”? 回复:包含。 7.招标文件P72页详细评审对“企业实力”的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实力认定结果为准。请问:若我单位在上述期限内的同一年、被同一家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评为某省份行业内的“优秀施工企业”、“施工质量管理先进企业”、“施工安全管理先进企业”、“施工技术创新先进企业”,我单位提供其中任意三个认定结果是否可视为满足招标文件对企业实力认定成果的数量要求并得满分? 回复: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 8.本项目详细评审标准中要求提供企业实力认定成果,请问: 1)2022年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AAA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或2021年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2021年度第一批工程建设企业信用评价AAA或2022年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工程建设诚信典型企业或2023年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第六批工程建设企业信用星级认定结果是否认可?由省级及以上行业协会(学会)颁发建筑业先进企业是否认可? 回复: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 2)**市有关于**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的综合评价信息排名,该排名为每天滚动评价。因投标文件需要提前上传,注册地在**市的企业,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间任意一天的排名在前50名以内,是否就可以认定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综合实力认定成果标准? 回复: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 9.本项目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且鼓励优先使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但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保函”平台中无法查询到本项目信息,请问电子保函该如何申请?(图片见附件) 回复:经复核,本项目支持“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如有问题,请联系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58188516。 10.本项目2标段发布的图纸和清单均未见基坑支护相关内容,请明确该项工作如何处理。 回复:没有基坑支护需求,投标人自行考虑施工组织方案。 11.本项目1标段发布的资料中未提供《可调材差一览表》,请明确是否提供。 回复:详见本补疑附件。 12.制作软件中商务和报价文件投标函的项目名称和标段号固定为“庐江县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项目-1标段(标段)”、“庐江县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项目-2标段(标段)”,且无法修改,商务和报价文件是否使用软件中的投标函即可? 回复:可以。 13.制作软件生成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投标总价页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总价页的实质内容一致,是否使用制作软件生成即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制作“投标总价”。 14.如图,2标段给了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1标段没有给此表,请提供。(图片见附件) 回复:详见本补疑附件。 15.软件版投标文件中自动生成目录部分,封面不在第一页与招文中顺序不符,且软件版无法调整请问是否影响投标?(图片见附件) 回复:顺序不影响。 16.我司使用基本户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两个标段的保证金,请问缴纳投标保证金需要备注缴纳标段名称吗,我司备注缴纳庐江县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项目-1标段投保保证金、缴纳庐江县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项目-2标段投保保证金是否可行。 回复:可以。 17.此处招标项目标段名称是否填写庐江县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项目-1标段或庐江县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项目-2标段。(图片见附件) 回复: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庐江县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安徽庐江经济开发区城西大道6号高新装备制造产业园B6-3栋 联 系 人:夏工 电 话:0551-8255190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71 2025年9月24日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