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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庐江县LJ202424号地块施工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 2025BFNGZ01995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9月0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江县LJ202424号地块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标文件补疑3

(项目编号:2025BFNGZ01995)

 

一、涉及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疑问

1.我公司基本户银行其业务及人员全部并入其上级银行,投标保函只能由其上级银行开具。我方递交开户银行其上级银行开具的投标保函和银行盖章的业务合并相关证明资料是否认可?

回复:予以认可。投标人须提供上级银行盖章的业务合并相关证明资料供评标委员委员会评审。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2.2.1-企业实力: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实力认定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请问: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颁发的“上海市建筑业诚信企业”,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资料,是否予以认可为企业实力认定成果?请明确。

回复: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实力认定结果,且提供的证明材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予以认可。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2.2.1-企业实力: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实力认定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请问: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完成产值100亿元以上工程建设企业”和AAA企业信用等级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资料,是否予以认可为企业实力认定成果?请明确。

回复: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实力认定结果,且提供的证明材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予以认可。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2.2.1-企业实力: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实力认定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请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公布的“关于2024年度建筑业和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业企业稳增长信用激励企业名单的公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资料,是否予以认可为企业实力认定成果? 请明确。

回复: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实力认定结果,且提供的证明材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予以认可。

5.招标文件格式中涉及“      标段”处是否可以填写为“   /   标段”,请确认。

回复:招标文件格式中涉及“      标段”处可以填写为“ / 标段”。

6.我单位2021年以来连续三年被“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符合招标文件协会要求)”评为“年度工程建设诚信典型企业”,其官网上只能显示最近一年度的证书,之前年底在同一网址以列表形式注明,是否按3个企业实力认定成果。

回复:若投标人提供2024年度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工程建设诚信典型企业名单”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2024年度以外的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工程建设诚信典型企业名单”,其企业实力认定成果文件证明材料可为“提交在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对企业实力认定结果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

7.我单位被“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符合招标文件协会要求)”评为“企业信用等级AAA证书”是否满足企业实力认定成果的要求。

回复: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实力认定结果,且提供的证明材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予以认可。

8.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四川省建筑业协会(符合招标文件协会要求)”颁发的“年度四川省建筑业先进企业”是否满足企业实力认定成果的要求。

回复: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实力认定结果,且提供的证明材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予以认可。

9.软件中导出的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是否以招标文件格式为准。

回复:投标文件的格式以发布的招标文件格式内容为准。

10.联合体协议书需要盖章处,是否由联合体各方盖电子印章即可。

回复:请投标人仔细查看招标文件第二章总则3.7.3第(2)条约定内容“(2)在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处,投标人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

11.招标文件中提到需编制装配式吊装方案,但未明确装配率,图纸中也未看到装配式设计要求。

 

回复:不需要提供装配式吊装方案。

12.项目示范区工程量未明确,且轴线范围包含11#楼,未明确11#楼施工进度要求。

回复:示范区不包含11#楼,请仔细查看招标文件及图纸。

13.于项目经理业绩咨询:招标文件P38页,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业绩证明材料(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请问,因湖北省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公布请问,我单位项目经理施工业绩提供《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是否认可?

 

回复:投标人提供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上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符合招标文件约定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要求。

14.技术文件评审标准(P77)中要求编制装配式吊装方案,但是本项目是混凝土现浇结构,技术文件编制是否还需要编制相关内容。

回复:不需要。

15.投标人须知1.3.2计划工期1.(1)项目示范区(非人防架空地库商业图中轴线1-19和G-X交叉范围)请明确是否包含6#和16#楼主楼地下室区域。

回复:项目示范区(非人防架空地库商业图中轴线1-19和G-X交叉范围)包含6#和16#楼主楼地下室区域,承包人按施工图及清单施工。

16.施工组织设计的篇幅不超过50页,请明确是否包含封面以及目录。

回复:施工组织设计的篇幅不超过50页(不含封面、目录)

17.图纸和清单未见基坑支护相关资料,但是招标文件中招标范围(P5)以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P77)危大工程描述中均提到基坑工程,请明确本次招标项目是否包含基坑工程,若没有,技术文件编制是否不需要编制相关内容。

回复:无基坑支护图纸,本项目设计为架空平台,结合已招标的土方工程,基础施工阶段承包人自行考虑是否需要基坑支护。

18.招标文件第77页“编制切实可行的…装配式吊装方案”。本项目图纸及清单未见装配式相关内容,请问是否需提供装配式吊装方案?

回复:不需要提供装配式吊装方案。

二、涉及造价成果和图纸文件的投标人疑问

1.招标文件中列明本项目有18ZHZB格式工程量清单,但下发的招标文件资料中无此格式清单文件,请补充18ZHZB工程量清单。

 

回复:18ZHZB工程量清单已发布。请投标人查看补疑2内容,自行下载2025.9.11版本的造价成果文件。

2.未见1#、9#、12#、15#、16#、17#、18#、19#、20#、21#楼结构图纸。

回复:有结构图纸,请投标人自行查看。

3.未见基坑支护图纸。

回复:无基坑支护图纸。

4.未见地库桩位图纸。

回复:详见结构图纸,仅8#、13#、15#楼有桩。

5.问:未见地勘报告,原始地貌标高,请招标人提供?

回复:地勘报告已提供,详见地勘报告。

6.问:未见售楼部、样板房、室内精装修招标清单,请招标人提供?

回复:请投标人查看补疑2内容,自行下载2025.9.11版本的造价成果文件。

7.问:未见招标控制价,请招标人提供?

回复:本次招标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已发布。请投标人查看补疑2内容,自行下载2025.9.11版本的造价成果文件。

8.问:未见投标信息价按《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2025年几月信息价,请招标人明确?

回复:2025年9月

9.问:人工、材料调差,未见投标信息价按《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2025年几月信息价为基准价,请招标人明确?

回复:2025年9月

10.问:未见东、西大门清单、图纸,请招标人提供?

回复:东大门具体详见商业清单、图纸。

11.问:本项目二期工程,计划何时开工,请招标人明确?

回复: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招标文件已约定“招标人认为二期工程具备开始工作条件并出具书面通知之日”。

12.问:本项目一、二期工程,分别竣工日期间隔较长,请问是否可以分期办理竣工结算?

回复:本项目一期工程竣工日期与二期工程竣工日期间隔时间超过一年以上可以分期办理竣工决算。

13.问:土方工程,请问甲指土方与总包土方界面如何划分,请招标人分别明确一、二期工程甲指土方移交总包土方标高多少?

回复:详见土方招标图纸。

14.问:本项目是一期完成竣工备案后,再开始二期,请招标人明确?

回复: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招标文件已约定招标人认为二期工程具备开始工作条件并出具书面通知之日

15.未见桩基施工图,请复核是否遗漏;

回复:详见结构图纸,仅8#、13#、15#楼有桩。

三、招标文件修改

1.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和“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中“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表述调整为“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公章)。”

 招标人:合肥城改集团庐江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移湖西路16号

    联系人:周工

     话:0551-8786012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话:0551-66223280、66223831

2025年09月17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7日

附件:2025BFNGZ01995项目补疑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