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工程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轨道TOD滨科城BK202404地块工程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 2025BFFGZ01990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9月0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轨道TOD滨科城BK202404地块工程总承包补疑2 项目编号:2025BFFGZ01990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部分 1.报价文件中《分项报价清单》格式为空,是否不需要填报?如需填报,请提供具体格式及内容。 答:无需填报。 2.招标文件仅提供最高投标限价为:47556.33万元,未明确列出设计费及建安费各自最高限价,但招文中表示设计费结算价=设计费中标单价*总结算面积,请问此处设计费中标单价如何计算所得? 答:按照本项目补疑1提供的设计费综合单价*(100%-降幅比例)。降幅比例按【招标控制价(扣除暂列金、暂估价)-合同签约暂定总价(扣除暂列金、暂估价)】/招标控制价(扣除暂列金、暂估价)*100%计算。 3.本次报价暂定建筑面积为多少? 答:按照本项目补疑1提供的工程量。 4.招标文件92页提出施组不超过50页是否不包含技术文件评审第5个打分点“住宅、地库施工图设计(户型详见附件)”、第6个打分点“施工图出图保障承诺及计划安排”,且第5、6个打分点是否不限制页数且单独成册? 答:是。 5.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5条(1)“投标时只需报出投标总价”与(2)“工程量按暂定建筑面积单独列项,投标单平方综合单价执行总价降幅(扣除暂列金额和暂估价后),故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须综合考虑,谨慎报价”前后叙述存在部分不对应。是否可以理解为本项目投标时只需报出投标总价?即报价文件只需提供《一、投标函》?无需提供《二、分项报价清单》(招标文件未给出具体格式)? 答:无需提供《二、分项报价清单》。 6.招标文件中要求施工业绩需含装配式施工内容,请问提供体现装配式施工内容的竣工图是否予以认可? 答: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验收并盖单位章)中已明确装配式内容,可搭配对应的竣工图。相关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 7.施工业绩要求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请问合同金额或面积满足要求但未办理竣工是否予以认可? 答:若已竣工内容能单独验收合格,且有相应的验收证明材料,同时合同中明确工程的范围、金额或面积等关键信息,且这些信息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业绩要求,经评标委员会审查认可后,予以认可。 8.施工业绩要求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请问如项目未完全竣工,但已竣工部分满足招标文件面积或金额要求是否予以认可? 答:若该部分已竣工内容能单独验收合格,且有相应的验收证明材料,同时合同中明确该部分工程的范围、金额或面积等关键信息,且这些信息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业绩要求,经评标委员会审查认可后,予以认可。 9.招标文件中详细评审标准2.2.1(2)条技术文件评审标准中住宅、地库施工图设计(户型详见附件)的评审标准为“依据投标人提供的建筑、结构(含基础)、水、暖、电施工图进行评审”,如完成该项投标技术文件还需初步设计及地勘报告,且投标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25日,单体数量多,成果文件大,确保清晰度情况下上传困难;且20天时间难以完成,建议取消该项评审因素,同时将“施工图出图保障承诺及计划安排”权重由“10%”提高至“20%”。 答:只提供典型楼栋(如100+60)施工图及地库施工图。权重不变。 10.招标文件中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设计类业绩中(2)业绩须提供设计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审图合格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工作内容、建筑的类型、面积等)。 若合同中未能体现建筑的类型、面积等信息,建设单位开具的证明是否认可? 答:不予认可。 11.招标文件已明确“本工程报价方式采取投标总报价的形式,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建安工程费。”但又多处提到“分项报价”的要求。请明确本项目是否无需分项报价?同时报价文件格式中的“二、分项报价清单”是否仅保留表头即可,无需报价? 答:无需。无需报价。 12.投标工具中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节点是否仅需上传报价文件格式中的“二、分项报价清单”?“二、分项报价清单” 是否仅保留表头即可,无需报价? 答:无需。无需报价。 13.报价文件中的目录和后面的表格内容不一致?是否可根据招标目录后面的实际内容自行修改目录? 答:可以。 1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2.2.1-企业实力: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实力认定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请问: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颁发的“上海市建筑业诚信企业”,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资料,是否予以认可为企业实力认定成果? 请明确。 答: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评委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 1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2.2.1-企业实力: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实力认定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请问: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完成产值100亿元以上工程建设企业”和“AAA企业信用等级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资料,是否予以认可为企业实力认定成果?请明确。 答: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评委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 16.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2.2.1-企业实力: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实力认定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请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公布的“关于2024年度建筑业和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业企业稳增长信用激励企业名单的公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资料,是否予以认可为企业实力认定成果?请明确。 答: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评委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 17.请问技术文件中住宅、地库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出图保障承诺及计划安排是否包含在50页内?是否可以单独上传至“其他内容”? 答:技术文件页数建议不超过50页,纸张A4。封面、目录、附图附表不包含在50页以内,施工图设计只提供典型楼栋(100+60)施工图及地库施工图。可以单独上传至“其他内容”,投标人可自行安排。 18.招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实力认定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请问:我司联合体单位成员方非施工企业(设计单位)提供的企业实力认定成果是否可以?请明确。 答:可以,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 19.本项目业绩要求须含装配式施工内容,请问提供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的“连云港市装配式建筑项目登记表”,该资料体现了装配率,是否可以作为装配式施工内容证明材料? 答:可以。 20.请问室外坡道,台阶的面层是否在总包单位施工范围? 答:室外坡道,台阶的面层不在总包范围内。 21.本项目澄清补疑图纸文件于2025.9.10发出,因涉及图纸深化设计需要,是否可以延长开标时间。 答:不予延期。 22.本次EPC招标图纸仅提供了建筑专业的户型的标准层平面图及总图,未提供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的初步设计。而招标文件中的评分标准中需要投标人提供项目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的施工图。可否补充提供剩余施工图?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不另外补充初设相关材料。 23.本项目联合体投标的,业绩、奖项、荣誉、企业实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是否认可?请明确。 答: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24.本项目只有一个标段,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到标段的地方,填写“/”是否认可? 答:认可。 25.本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同投标人设计类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认可。 26.本项目项目经理业绩同投标人详细评审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认可。 27.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建筑、结构(含基础)、水、暖、电施工图。根据项目挂网资料,仅有个别楼栋标准层平面图(PDF)、设计要求、和测绘总图,投标单位无法在投标阶段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及绘制。请问是否可以修改技术文件评审标准中关于住宅地库施工图设计的相关要求? 答:不予修改。 28.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或学)会颁发的省、市优秀勘察设计品质示范工程住宅与住宅小区设计综合类一等奖等荣誉是否予以认可? 答: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评委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 29.招标文件P280页“二、分项报价清单”未提供格式,根据招标文件P14页要求,投标时只需报出投标总价,是否投标文件无需提供“二、分项报价清单”? 答:无需提供。 30.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安徽省版),商务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有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但招标文件中无格式要求,投标文件是否不需要提供,请确认。 答:投标阶段无需提供。 31.业绩证明材料中要求提供“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我方疑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否满足上述要求? 答: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予以认可。 32.招标文件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报价文件“二、分项报价清单”是否需要提供?如需提供,请提供分项报价清单格式和内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报价文件”内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端口是否对应上传“二、分项报价清单”内容? 答:无需。 33.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为合同对应的附件,投标阶段是否无需提供? 答:投标阶段无需提供。 34.招标文件“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附表1资格审查评审条件(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求)”注1要求投标人须在中标后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关证书、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等,投标阶段不对上述人员材料进行评审。请问附表1人员(包括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是否全部提供名单即可,无需提供其他资料? 答:投标时需提供全部人员名单,格式自拟。可按照“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格式提供。 35.本项目业绩要求须含装配式施工内容,请问提供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公布的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评审结果,该资料体现了装配率,是否可以作为装配式施工内容证明材料? 答:可以。 36.施工组织设计要求不超过50页,请明确评分标准中的“住宅、地库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出图保障承诺及计划安排”是否包含在50页中。若不包含在50页中,是否有另外页数要求。 答:技术文件页数建议不超过50页,纸张A4。封面、目录、附图、附表不包含在50页以内,施工图设计只提供典型楼栋(100+60)施工图及地库施工图。 37.请问施工图设计图纸尺寸大小、容量是否有要求?施工图设计图纸提交是否上传至投标系统?目前上传界面仅施工组织设计,若图纸不包含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考虑到图纸内存会比较大,可能超过系统50兆限制,是否采用U盘单独提交? 答:提供的施工图纸按照《建筑施工图制图标准规范》中图纸大小要求。可分节点上传投标系统,放在不同的模块里。本项目不接收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38.招标文件第3页第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轨道TOD滨科城 BK202404号地块工程总承包,与第245页联合体协议工程名称“合肥轨道TOD滨科城 BK202404地块工程总承包”不一致,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答:以“合肥轨道TOD滨科城BK202404地块工程总承包”为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51-6900906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551-66223921、66223831 2025年9月17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