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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排头安置房C区建设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5BFDGZ01952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2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排头安置房C区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5BFDGZ01952

 

1.本项目为EPC项目,软件版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工程量清单报价书,该模块是否可以不填或者填无需提供,请明确。

答:无需提供。

2.图纸中未见开闭所位置,电气初设图纸缺少电力(配电)图纸,能否提供?

答:本项目无新建开闭所。内电工程的图纸设计在招标范围内,但电表前的内电工程施工不在招标范围内。

3.我公司设计方案部分会全篇采用A3,请问其中字体、格式是否要按照A4的要求。

答:编制格式要求仅为建议,投标人自行考虑。

4.招标文件企业综合实力要求“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实力认定结果进行综合评价。采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实力认定结果为准。”

我公司所在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从未对企业综合实力进行评审表彰,每年授权由当地省级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在其官网发布综合实力评审通知,对建筑施工企业进行综合实力排名,但该协会官网不对该表彰结果进行网上公示,只颁发表彰文件,而该综合实力奖项真实存在。

请问:提供该协会对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的发布文件、获奖证书以及该奖项评审通知网址及截图是否满足要求?

答:满足要求,投标文件中还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5.招标文件企业综合实力要求“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实力认定结果进行综合评价。采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实力认定结果为准。”请问: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提供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的发布文件、获奖证书以及该奖项评审通知网址及截图是否满足要求?

答:任意一方提供均满足要求。

6.我公司因法人变更,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正在办理法人变更,部分证书已完成变更取得新证,未及时完成变更的证书使用原证件(原证件在有效期内)是否认可?请明确。

答:予以认可。

7.招标文件P71详细评审文件“投标人业绩2匹配度”评审的为施工业绩,但下方注解“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工程总承包项目,评标委员会针对该项目设计部分进行评审”,请问此处是否为笔误?

答:系笔误,调整为“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工程总承包项目,评标委员会针对该项目施工部分进行评审”。

8.如联合体投标,诚信投标承诺书是否仅需要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答: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肥东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双创中心大厦13楼

联系人:张主任

电话:0551-6789665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622317766223831

2025916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6日

附件:2025BFDGZ01952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