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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未来大科学城魏武路排水附属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5BFFGZ01890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2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未来大科学城魏武路排水附属工程补疑1 项目编号:2025BFFGZ01890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部分 1.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投标人奖项荣誉”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单位颁奖文件发布时间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每个奖项得2分,本小项最多得4分。 我单位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获得由安徽省市政工程协会颁发的安徽市政工程优质奖是否满足评分要求? 答:“安徽省市政工程优质奖”满足评分要求,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2.合肥未来大科学城魏武路排水附属工程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 17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且该业绩中须包含泵站工程施工内容。 (1)请问我公司承担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竣工报告里面内容包含泵房工程是否符合? (2)请问我公司承担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合同内容并不体现泵站工程施工内容,但是清单里面有水泵,提供清单截图可行? 答:(1)所提供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若能体现含有新建排水泵站,且证明材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则予以认可。 (2)提供水泵清单截图不予认可,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3、合肥未来大科学城魏武路排水附属工程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 17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且该业绩中须包含泵站工程施工内容。 请问我公司承担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合同内容包含泵站建筑的外观提升改造是否可行? 答:本次招标不认可排水泵站的外观提升、改造改建工程业绩。 4、招标文件要求: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7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且该业绩中须包含泵站工程施工内容。 提问:我司提供市政工程业绩,其中出具建设单位证明业绩包含泵站,是否予以认可。 答:所提供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若能体现含有新建排水泵站,且证明材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则予以认可。但不认可业主出具的情况说明类证明材料。 5、P70投标人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700 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且该业绩中须包含泵站工程施工内容。每个业绩得3分,本小项最多得6分。请问:如我单位项目合同协议书不能准确表达项目施工内容,我单位提供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 答:不认可业主出具的情况说明类证明材料,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6、P71投标人奖项荣誉: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单位颁奖文件发布时间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每个奖项得2分,本小项最多得4分。 请问:由安徽省市政工程协会颁发的“安徽省市政工程优质奖”是否满足省级优质工程奖评审要求?(“安徽省市政工程优质奖”是安徽省市政工程质量奖项,颁奖单位“安徽省市政工程协会”的登记管理部门为安徽省民政厅,业务主管单位为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答:满足要求,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7、合肥未来大科学城魏武路排水附属工程该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投标人业绩要求及详细评审标准中的投标人业绩要求如下: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7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且该业绩中须包含泵站工程施工内 容。” 提问1:我单位提供的业绩合同和竣工中并未体现泵站工程施工,我单位提供的业主证明中可以证明该业绩施工内容包括泵站工程施工,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示! 答:(1)不认可业主出具的情况说明类证明材料; (2)所提供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若能体现含有新建排水泵站,且证明材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则予以认可。但不认可业主出具的情况说明类证明材料; (3)所提供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若能体现含有新建排水泵站,且证明材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则予以认可。但不认可业主出具的情况说明类证明材料。 8、招标文件P5中“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7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且该业绩中须包含泵站工程施工内容。” 请问:我司提供的xx市污水处理厂业绩,其中合同协议书中工程内容有写“中间提升泵房”,请问“中间提升泵房”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业绩中须包含泵站工程施工内容”这条要求,请领导明确,谢谢! 答:所提供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若能体现含有新建排水泵站,且证明材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则予以认可。但不认可业主出具的情况说明类证明材料。 9、针对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的投标人奖项荣誉:自2020年1月 1日以来(以颁奖单位颁奖文件发布时间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每个奖项得2分,本小项最多得4分。 请问:针对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我司作为参建单位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是否予以认可? 答:作为参建单位,在获奖证书材料名单中记载的,予以认可。 10、我单位合同中未体现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但审图合格证文件/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有对应工程类别要素描述,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数据等级”C级及以上项目业绩网页截图,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予以认可,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1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7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且该业绩中须包含泵站工程施工内容。 泵房:是供水系统(如矿泉场)中安装泵并工作于其中的建筑物,是泵站工程中的主体工程。我单位提供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中含有水泵房1座,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不予认可。 12、(1)请求贵单位核查推荐品牌清单的合理性,保证本项目推荐品牌的公平公正性;(2)建议调整推荐品牌范围,确保所有入围品牌在技术性能、市场地位、本地应用案例等方面处于同一竞争梯队;根据合肥市近几年招标的大型污水处理厂及泵站推荐品牌经验(见附件),均是以FLYGT(赛莱默飞力)、GRUNDFOS(格兰富)、KSB(凯士比)三个推荐品牌为主,此三个推荐品牌也是多年来经过招标单位、设计单位、总承包单位等的使用认可,具有良好的市场口碑。(3)如坚持现有推荐品牌,恳请补充说明选择依据,并保证对因品牌差异导致后期投标人因成本原因而使用泽尼特和荏原品牌而造成的安全风险与设备故障承担相应责任。 答:品牌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西藏路与紫云路交口 联系人:汪工 电 话:0551-6336116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644、66223831 2025年9月3日
提问2:我单位提供的业绩合同和竣工中并未体现泵站工程施工,我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能够体现泵站工程施工且加盖业主公章,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示!
提问3:我单位提供的业绩合同和竣工中并未体现泵站工程施工,我单位提供的决算单或审计报告中能够体现泵站工程施工且加盖业主公章,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示!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