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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轨道紫云湖保障房装修及室外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5BFFGZ00709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3月3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轨道紫云湖保障房装修及室外工程补疑2

(项目编号:2025BFFGZ00709

投标人疑问答复:

1.P69页,投标人奖项荣誉自202011日以来(以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发布时间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承建(或参建)的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项目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地市级及以上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的,每个奖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1)请问我司提供奖项为民用建筑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获得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获奖项目施工内容含有内装饰,请问此奖项是否予以认可?

答复:不予认可,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请问我司提供奖项为民用建筑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获得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此项目装饰装修单独招标且由我司施工,施工总承包工程与装饰装修工程为两个单独合同,请问此奖项是否予以认可?

答复:不予认可,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招标文件及补疑资料均未提供材料品牌表,请明确。

答复:已提供,见本项目首次发布的图纸文件“05推荐品牌库”。

3.报价是否只要求按控制整体下浮,不用每条清单都低于控制价即可,经询价15-20PC砖、306mm粒径C25彩色强固透水混凝土、45-60厚φ10~20光面黑色卵石散置、50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等控制价均低于市场价。

答复:投标人投标报价不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即可。经复核,上述材料控制价无误,请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

4.是否可以提供总平面图、效果图。

答复:予以提供,详见随本补疑发布的附件,请投标人自行查看并下载。效果图仅供参考,最终以施工图为准。投标人自行考虑。

5.室外施工电梯拆除大概时间及室内电梯投入使用时间。

答复:室外施工电梯计划拆除时间为202510月,室内电梯计划在202511月可投入使用,最终以现场实际为准,投标人自行考虑。

6.是否可提供总包施工计划或二次结构大概完成时间。

答复:本项目二次结构计划完成时间为202510月,最终以现场实际为准,投标人自行考虑。

7.现场材料堆放是否有指定位置或由总包临时指定。

答复:投标人自行考虑。

8.招标文件中第2页,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1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民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请问:

1)总包项目内包含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民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且竣工验收时间202011日以来,提供业主证明,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确。

答复:民用建筑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内容包含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予以认可,但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并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装饰装修部分合同金额、工作内容等)的,应另附其他材料:项目发票或经图审合格的设计图纸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注:除上述证明材料外,建设单位(发包人)盖章的证明文件不予认可。

2)改造类民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且竣工验收时间202011日以来,提供业主证明,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确。

答复:本项目要求业绩为民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改造、维修、修缮类业绩,不予认可。

9.招标文件中第68页,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1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民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请问:

1)总包项目内包含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民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且竣工验收时间202011日以来,提供业主证明,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确。

答复:民用建筑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内容包含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予以认可,但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并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装饰装修部分合同金额、工作内容等)的,应另附其他材料:项目发票或经图审合格的设计图纸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注:除上述证明材料外,建设单位(发包人)盖章的证明文件不予认可。

2)改造类民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且竣工验收时间202011日以来,提供业主证明,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确。

答复:本项目要求业绩为民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改造、维修、修缮类业绩,不予认可。

10.招标文件中第68页,商务文件评分标准,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01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2500万元的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请问:

1)总包项目内包含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民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且竣工验收时间202011日以来,提供业主证明,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确。

答复:民用建筑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内容包含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予以认可,但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并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装饰装修部分合同金额、工作内容等)的,应另附其他材料:项目发票或经图审合格的设计图纸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注:除上述证明材料外,建设单位(发包人)盖章的证明文件不予认可。

2)改造类民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且竣工验收时间202011日以来,提供业主证明,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确。

答复:本项目要求业绩为民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改造、维修、修缮类业绩,不予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阜阳路17

联系人:蔡工

联系方式:0551-6900905162662705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5366223831

 

20250417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4月17日

附件:补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