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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政务服务中心停车场分布式光充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4BFFGZ01886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3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政务服务中心停车场分布式光充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2024BFFGZ01886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合肥市政务服务中心停车场分布式光充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要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设计负责人具备电力相关专业(或电气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根据本项目规模及招标范围,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B证,设计负责人具备电力相关专业(或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即可满足,请问招标人是否可以将本项资格要求调整为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B证,设计负责人具备电力相关专业(或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

答:依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本项目属于大型工程,故要求项目经理具备相关证书,项目经理要求不予调整,设计负责人要求调整,详见招标文件变更部分。

2、招标文件第32页有关资格审查条件(附录3),投标人应提供下列勾选的任一类别的业绩证明材料:第二类第(2)条“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就“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这一点,我司已与业绩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咨询,有关光伏项目是由发改委牵头负责,住建部门系统内部无光伏项目业绩信息,不能出具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所以光伏项目仅需发改委的备案证明即可。请问,我司的光伏业绩,提供发改委部门审批的项目备案表,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资格审查条件(附录3)中投标人应提供下列勾选的任一类别的业绩证明材料:第二类第(2)条。请予以明确。

答:项目备案表不予认可,但投标人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资料。

3、招标文件第66页详细评审标准中技术文件评分标准中的承包人建议书及实施计划这一评分项中的③编制篇幅: 施工组织设计的不超过50页。是指承包人建议书及实施计划的整个内容不超过50页,还是指承包人建议书及实施计划中的施工组织设计不超过50页。请予以明确。

答:50页仅指“承包人建议书及实施计划”正文内容,不包括封面、目录、附图附表等内容。

 

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2项“设计负责人要求”变更为:

具备电力相关专业(或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金太阳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398号建投综合办公楼C座

联系人:胡工

联系方式:0551-6279675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0551-6622392166223831

 

2024年9月4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4日

附件:2024BFFGZ01886补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