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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庐阳区公共卫生管理中心改造
原项目编号: 2024BFLGZ01604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2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阳区公共卫生管理中心改造补疑2 项目编号:2024BFLGZ01604 一: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问:公卫大楼最终汇总版图纸文件夹里的,技术参数及清单文件夹中相关文件要求投标文件需要提供检测报告等技术支持资料。提问:本次投标文件是否需要提供? 答:详见本项目补疑1第二部分。 2、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奖项荣誉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接的建筑工程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每个得2分,满分4分。”问:投标人参建身份获奖的是否符合评审标准,公共建筑装饰类获奖证书是否符合评审标准? 答:如投标人为获奖工程的参建单位,须在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中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且投标文件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否则不予认可:(1)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2)获奖项目的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本项目已发布的补疑1中第一部分第5条回复作废。公共建筑装饰类获奖予以认可,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评审材料。 3、本项目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奖项荣誉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接的建筑工程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每个得2分,满分4分。问:我公司经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承接施工的某公共建筑装饰项目获得合肥市“琥珀杯”优质工程奖,因“琥珀杯”评选要求为主体施工单位申报,装饰装修等主要分部工程的独立法人单位只能作为主要参建单位申报,请问:我单位承接的装饰工程项目获得合肥市“琥珀杯”是否认可? 答:回复内容同上一条。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庐阳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百花井恢复楼五层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51-6911368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6223263、66223831 2024年8月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8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