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包河区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监理
原项目编号: 2024BBBBZ00015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2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包河区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监理答疑公告 “包河区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监理”项目(项目编号:2024BBBBZ00015)答疑公告如下: 1、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总监、总监代表业绩证明材料中要求提供“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请问,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盖章的施工许可证是否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答: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盖章的施工许可证可以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2、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总监、总监代表业绩备注中规定“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同一内容不一致的以“业绩已完成证明材料”为准”。请问,“业绩已完成证明材料”是否为“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或监理业务手册或总监信用手册”? 答:业绩已完成证明材料为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或监理业务手册或总监信用手册。 3、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 “人员资质”注释要求提供“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上查询的网上截图”。注册安全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师在四库一平台无法查询相关信息,对于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信息查询截图;一级注册消防师,提供国家消防救援局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查询截图是否予以认可? 答: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信息查询截图予以认可;一级注册消防师,提供国家消防救援局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查询截图予以认可。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淝河镇龙川路99号 联系人:卫工 电 话:0551-63655370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联系人:徐工 电 话:0551-66220393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4年5月7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5月07日
附件:00015答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