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省级政府集中采购 >> 服务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物业服务保障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BFAFN00808

项目名称: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物业服务保障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针对磋商文件详细审查“项目经理”项,我公司认为服务需求人员配置为5人,即会务保洁3人,驾驶员2人,在评分办法中增加1名项目经理评分条件不合理,请问能否修改?
    答:采购需求中已明确“需配备项目经理1人,根据采购人需要,统筹协调管理所派人员,遇有重大事项须至现场进行保障”。配备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管理工作,有利于项目运行时的高效协调管理所派人员,故采购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2.针对磋商文件详细审查“项目经理”项,我公司认为要求具有中高级职称证书不合理,且国家职称分类及专业未列有管理类,请问能否修改?
    答:关于管理类专业职称证书,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司2021年发布的职称系列,可分为卫生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会计人员、经济专业人员等职称系列,管理类专业是其中系列里的专业类别。本项设置中级、高级作为加分条件,设置区间分值,并非要求高级才得分,评分设置与项目实际履约相关,不存在限制性,故采购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3.针对磋商文件详细审查“项目经理”项,我公司认为要求的荣誉不合理,请问协会颁发荣誉能否认可?
    答:经了解物业行业主管单位阶段性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协会只是协助政府部门工作,并且各类行业协会类别较多,颁发的优秀项目经理荣誉缺乏权威性。上述要求仅作为加分条件,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故采购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4.针对磋商文件详细审查“其他人员”项,我公司认为设置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和限制性,请问能否修改?
    答:有关会务、保洁人员:这3个人主要工作是会务,保洁工作只是日常辅助,日常会议较多,会务工作任务重,要求服务人员具有较高素质。
    有关驾驶员:采购需求中已明确驾驶员要求“综合素质强,具备应急救援基本知识和能力”,评分项设置与之相对应。作为应急部门的驾驶员需经常深入一线实施保障和担负应急值守值班,需要具备相应的应急救援的知识和能力。应急救援员具备专门从事突发事件预防、应急准备、救援和善后工作的专业人员,而安全员是安全生产监督人员,主要是控制和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两者有所区别。
    针对疑问所提出的“应急管理人员”类证书,经查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应急救援员”证书属于该目录当中。目录中未见其他“应急管理人员”类证书,故“应急管理人员”证书不予认可。
    上述要求仅作为加分条件,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不存在针对性和限制性,故采购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5.针对磋商文件详细审查“荣誉”项,我公司认为要求的荣誉不合理,请问协会颁发荣誉能否认可?
    答:据查询各地物业主管部门,已组织过多次针对物业服务企业或物业服务项目的评优评选工作,“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物业类荣誉”具有权威性和相对普遍性。评分项里没有设置地域限制。协会只是协助政府部门工作,并且各类行业协会类别较多,所颁发荣誉缺乏权威性。上述要求仅作为加分条件,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故采购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6.针对磋商文件详细审查“供应商业绩”项,我公司认为要求的业绩不合理,请问能否修改?
    答:本项要求是结合项目特点进行充分考虑的,与项目实际履约相关。要求供应商提供应急值守值班、会务等全天候保障,服务标准高、要求严。具有同等项目管理经验,可以更好地服务于本项目。本项目没有限制中小企业参与磋商,针对地市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业绩均给予加分,上述要求仅作为加分条件,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故采购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注: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509号

联系方式:0551-629987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物业服务保障项目更正公告.pdf